中政易动决策网报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六个“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引发关注。案件中,未成年人小雨年幼失去父亲,其母亲与继父长期以“教育”为名实施暴力控制,导致小雨出现抑郁表现。公安机关代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法院迅速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并通过多部门联动确保执行。经调解,继父已搬离住所。法院还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母亲接受六个月的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

最高法在案例阐释中重申,拒绝暴力是家庭教育的底线,对监护人侵害未成年子女的暴力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
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法院通过签发指导令等方式积极履行职能。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法院累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并依法撤销了598名“生而不养”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此次发布的案例体现了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也展现了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司法立场。其中,“方某某诉胡某某离婚案”“杜某乙诉杜某甲探望纠纷案”均明确,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责任,并不因父母婚姻状况或家庭结构变化而减轻或区别对待。法院通过发出指导令,督促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