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易动决策网报道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时,识别出代理律师提交的“参考案例”实为人工智能生成的虚假内容,引发对技术滥用影响司法秩序的关切。

该案审理过程中,由于原告诉讼请求较为特殊,法官建议代理律师庭后补充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案例参考。随后,律师向法院递交了附有两份分别标注为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例的代理意见,其中案情描述与裁判观点均高度契合本案诉求。
承办法官在查阅时发现,案例格式异常、当事人信息模糊,存在明显的人工智能生成特征。经核实,所引案例编号对应的实际案件与本案毫无关联,裁判内容完全不同。在法官询问下,代理律师承认,这些案例是其向AI模型反复提问后生成的成果,未经核实便直接提交法院。
尽管代理意见不同于证据,不直接适用证据规则,但提交虚假参考材料仍可能妨碍司法秩序。法院认为,该行为虽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现行法律对类似情形尚无具体罚则,但仍应予以严肃批评。最终,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原告代理人应引以为戒,对提交的参考内容履行审慎核实义务,不得使用人工智能编造信息干扰审判。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近年来,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进入司法程序的情况已非个例,除虚构案例外,甚至出现利用AI伪造证据的现象,严重挑战司法真实性原则。法律专家指出,此类行为违背诉讼诚信原则,可能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损害司法公信力。
该案因典型性已被收录至人民法院案例库。其裁判要旨强调,诉讼参与人应恪守诚信,对通过人工智能获取的材料须甄别核实;若提交虚假内容,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学界与实务界也呼吁,应进一步明确人工智能在司法应用中的边界,规范法律从业者使用技术工具的行为,共同维护司法环境的真实与公正。
技术可以创新,但司法必须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无论是无意疏忽还是刻意伪造,提交虚假材料都是对司法红线的触碰。唯有心存敬畏、坚守真实,才能维护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