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名校学生并非道德豁免权持有者——22岁城大男生因公共场所猥亵获刑两个月,一句"一时好色"的辩解在法庭前苍白无力。监控显示其短短数分钟连续作案,心理报告虽未检出变态倾向,但法律严正宣告:欲望的闸门一旦失守,名校光环也遮不住违法代价。
百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谁能想到,头顶名校光环的天之骄子,竟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对陌生同性路人伸出“咸猪手”?这并非电影情节,而是真实发生在香港城市大学及周边商场的一幕。一句轻飘飘的“一时好色”,不仅撕开了体面的外衣,更让这位22岁的大学生付出了失去自由的沉重代价。

事发突然:几分钟内连犯两案,手法如出一辙
2025年10月29日傍晚,香港城市大学杨建文学术楼4楼。时钟指向18点48分,校园内人来人往。一名19岁的男学生X正在蒋丽莉演讲厅外用餐,全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临近。
突然,一名男子凑了上来,动作迅速地触碰了他的下体一下。事发突然,X同学受惊之下还没来得及质问,对方已如惊弓之鸟般逃离现场。
这本该是一次偶发的惊吓,但仅仅几分钟后,同样的剧本在附近的又一城商场再次上演。在LG层至LG1层的扶手电梯上,22岁的男事主Y也遭遇了无妄之灾——一名男子从后接近,故技重施触摸其裤裆后迅速逃逸。
短短数分钟内连犯两案,这种肆无忌惮的行径,不仅挑战了公众的安全感,更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动机荒唐:一句“好色”背后的侥幸与迷失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接报后迅速介入,通过翻查闭路电视,锁定了这名行迹可疑的男子。第二天,嫌疑人余某在长沙湾落网。
面对警方的讯问,这位香港城市大学的22岁男生余某(余骥尧)并没有表现出深刻的悔意,反而给出了一句让人啼笑皆非的理由。他在警诫下直言不讳:“我一时好色,触摸那个男人的下体。”
这个理由简单粗暴,甚至显得有些荒唐。在法庭上,辩方律师试图以此为切入点,强调这只是“隔衣短暂接触”,且受害者并未受到实质性的身体伤害。更令人意外的是,法庭呈交的心理报告指出,余某并没有变态倾向,也没有持续性的异常行为。这似乎暗示,这仅仅是一次突发性的、毫无征兆的“越界”。
判决警示:两个月牢狱之灾,人生履历抹不去的污点
然而,法律的判决并没有因为“一时冲动”或“没有前科”而网开一面。
西九龙裁判法院的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在判词中明确指出,虽然犯案时间短暂,且没有造成身体损伤,但非礼罪行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尊严。考虑到被告年轻且认罪态度尚可,最终判处其即时监禁两个月,并罚款2000港元。
对于一个22岁的大学生来说,这两个月的监禁不仅仅是失去人身自由那么简单。
这是学业的中断:原本大好的前途可能因此蒙上阴影。
这是人生的污点:犯罪记录将伴随一生,影响未来的就业和生活。
这是底线的代价:无论学历多高、智商多高,若是控制不住内心的欲望,缺乏对法律和道德的敬畏,终将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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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作者 佟庆和